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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、城头!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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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枪在后世更多作为一项体育项目为人所知,但它其实是人类最早开始使用的工具和武器之一。

原因也很简单,制作容易、材料也很普遍,在工艺还很简陋的时期或者情况下,这是最容易上手的武器。

与之相反的是,弓兵的训练必须要经过时间、经验的积累,才能够最终成才,能够掌握足够的力度以及准度,否则的话上了战场就是给人送箭矢的。

而朐县这些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,当然也不存在弓兵这种玩意儿,倒是有些猎户,还有个别将士有一手射术,可就那么点人,那么些弓箭,要在远程攻击中做到一轮二轮的扫射,那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。

至于抛石机那些玩意儿,虽然这时候也有,但且不说准度和操作难度的问题,就说那么庞大的东西想要搬上朐县这低矮的城墙也是个问题,太占空间了,还不一定能起到多大作用呢。

尽管先前才跌了一个跟头,那些族长对于吴耎的信任降了一个值,不过有糜竺和郭老他们撑着,吴耎的提议还是能够付诸实行的。

何况大家都是成年人了,面上推来推去没关系,心里都很清楚决定是大家做的,出了事自然也不只是一个人的锅,他们现在也别无选择,没有比吴耎更好、更有建设性的提议,那也就没必要去为了反驳而反驳。

生死攸关的时刻,这些经历成熟的族长们还是都能够顾全大局的。

糜竺他们不懂,但是军中自有人对标枪不陌生,就算他们不懂那还有猎户呢,算下来他们竟然是目前城里擅长武器最丰富的一群人。

首先当然是要找到一批木材,这个很容易,在场本身就有一家专门经营山林木材的,他一个命令安排下去,轻而易举调来了所需的木材,然后由那些猎户指导,将士和那些召集来青壮百姓一起上,将一头削尖后做成一支支标枪。

没有什么制式要求,于他们而言这就是一次性的武器,所以用最快的速度制造完,能够用得了就行。

集合了所有人的力量,在短时间内制成了上千支标枪之后,吴耎便告诉糜竺,一边让那些百姓继续制造标枪,一边让士兵们都上城楼,准备开始应付已经能够看得到的黄巾贼大军。

两万大军在平坦地面上铺成一片,从远方望去真就像是匍匐在那草地上的一大片乌云,向着县城这边徐徐移过来。

他们有着很明显的特征,比如天下共知的头上黄巾,而且比起之前围攻朐县那支数千人队伍里还有不少衣衫褴褛之人,看着像是难民多过于军队,这两万人已经有部分人披上了皮甲,而大部分人也都好好穿着衣服,过来的时候更是一直维持着几个基本的方阵。

“看来这黄巾渠帅有些手段,恐怕不是易与之辈啊。”

城楼上看着这一幕的时候,有个族长感叹着,脸上更显忧色。

虽然他们从之前对方玩得那一套套就能知道这一点了,但现在终于亲眼见证这支黄巾大军,就不得不承认双方实力有着悬殊的差距。

这份军容,仿佛他们才是朝廷的正规军,而城内的守军目前能做到的也只有军服是统一的黑色。

糜竺道:“诸位,慎重对待是应该的,但也莫要平涨他人志气。还未打,怎能先认输?”

尽管不少人对这话不以为然,但不管是给糜竺面子,还是从理智上来说,现在都只能是同意他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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